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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转债128098申购价值分析

2020-09-10 00:48:34

康弘转债(128098)可转债详细资料

发行状况债券代码128098债券简称康弘转债申购代码072773申购简称康弘发债原股东配售认购代码082773原股东配售认购简称康弘配债原股东股权登记日2020-03-04原股东每股配售额(元/股)1.8615正股代码002773正股简称康弘药业发行价格(元)100.00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亿元)16.30申购日期2020-03-05周四申购上限(万元)100发行对象(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4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A股股东。(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发行类型交易所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交易所系统网上向原A股无限售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备注本次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4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6.30亿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债券转换信息正股价(元)-正股市净率6.77债券现价(元)100.00转股价(元)35.58转股价值-转股溢价率-%回售触发价24.91强赎触发价44.48转股开始日2020年09月11日转股结束日2026年03月05日*新赎回执行日-赎回价格(元)-赎回登记日-*新赎回公告日-赎回原因-赎回类型-*新回售执行日-*新回售截止日-回售价格(元)-*新回售公告日-回售原因-债券信息发行价格(元)100.00债券发行总额(亿)16.30债券年度2020债券期限(年)6信用级别AA评级机构-上市日-退市日-起息日2020-03-05止息日2026-03-04到期日2026-03-05每年付息日03-05利率说明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申购状况申购日期2020-03-05周四中签号公布日期2020-03-09周一上市日期-网上发行中签率(%)-筹资用途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总额(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1KH系列生物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29999.3221000.002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国际III期临床试验及注册上市项目169241.4042642.003康弘国际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122829.4697658.004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8700.001700.00重要日期序号日期安排12020-03-03至2020-03-11债券承销期22020-03-04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32020-03-04网上路演推荐日42020-03-05网上申购配号日52020-03-05网上中签率确定日62020-03-06网上摇号抽签日72020-03-09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日82020-03-10债券资金到账日可转债重要条款回售条款(1)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12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2)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12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1%(含*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5%(含125%);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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