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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商业银行贷款

2020-09-11 03:45:33

盘锦市商业银行是2005年3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会批准成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盘锦市商业银行成立伊始,确立了“服务地方、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紧紧依托地方。目前盘锦市商业银行已推出种类丰富的贷款产品供选择。

盘锦市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一、短期贷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4.35%

二、中长期贷款:一至五年(含五年)4.75 %;五年以上4.9%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5年)2.75%;五年以上3.25%.

盘锦市商业银行贷款产品

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

(1)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额度高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贷款额度高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80%;

(2)贷款期限: 质押贷款的期限不能超过存单的到期日,用多张存单作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早到期的存单到期日;

(3)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含浮动)和有关规定执行,利随本清。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法定利率确定。贷款提前归还,按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如遇贷款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本贷款利率不变。

盘锦市商业银行贷款条件

盘锦市商业银行贷款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条件:

(1)能够提供盘锦市商业银行开具的足以抵偿借款本息的本人或他人名下的存单原件作为质押物;

(2)能够提供借款人、存单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含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和士兵证)。如存单所有人系未成年人,则须提供该未成年人户籍证明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书(如户籍证明、出生证、收养协议或指定监护文书等);

(3)以凭密码支取的存单作为质押申请借款时,存单所有人应协助盘锦市商业银行验证密码、核对存单权属。否则,盘锦市商业银行有权拒绝办理质押贷款。

盘锦市商业银行贷款流程

动产质押业务流程:

1、申请人向商行提出融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经盘锦市商业银行审批后,签署《商品融资合同》、《融资质押合同》、《商品融资监管协议》等合同;

3、申请人提供商品,办理抵质押,第三方监管公司监管,商行发放贷款;

4、客户追加保证金或偿还借款后,向银行申请提货;

5、银行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监管公司释放质物,申请人凭提货通知书办理提货;

6、到期结清授信敞口后,业务正常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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