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
平安信用卡“灵用金”现金分期付款业务是指持卡人为满足自身消费需求,一次性在平安信用卡信用额度内全额或按一定比例透支取现,分期偿还本金及一定数额手续费。持卡人可自由选择申请3期、6期、12期、18期或24期,申请金额币种仅限于人民币,申请金额必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低为2000元,高不得超过50
平安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
一、简介
平安信用卡“灵用金”现金分期付款(以下简称“灵用金”)业务是指持卡人(仅限主卡持卡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申请,以下“持卡人”均指主卡持卡人)为满足自身消费需求,一次性在平安信用卡信用额度内全额或按一定比例透支取现,分期偿还本金及一定数额手续费。
二、业务特点
1、自由分期:持卡人可自由选择申请3期、6期、12期、18期或24期,申请金额币种仅限于人民币,申请金额必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低为2000元,高不得超过50000元及信用卡信用额度下的可用额度(不含溢缴卡款)。
2、申请便捷:持卡人可通过拨打平安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直接申请;
3、快速审核:不限申请时间,本行一经核准持卡人申请后,会于1到2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至持卡人指定的本行或他行同名借记卡账户。
平安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手续费
“灵用金”手续费分期收取,收费标准将依据持卡人实际用卡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费率表如下:
期数每期手续费率区间
3期[0.60%,0.99%]
6期[0.62%,0.89%]
12期[0.64%,0.83%]
18期[0.64%,0.83%]
24期[0.64%,0.83%]
平安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利率
“灵用金”*期分期金额及*期分期手续费会在成功办理“灵用金”业务的2个自然日内入账至客户信用卡账户,客户须根据平安信用卡每期账单在当期到期还款日前将包含“灵用金”每期分期金额及分期手续费在内的账单欠款足额偿还,如超期未还或还款不足,则进行全额计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
持卡人已成功办理“灵用金”后,可拨打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11-2(白金至尊服务专线:4008895511-1),申请提前终止“灵用金”,但必须一次性支付剩余各期本金及分期手续费(已入账的本金及手续费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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