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金融地产ETF(15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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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基金全称 |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金融地产E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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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159933(主代码) | 基金类型 | ETF-场内 |
发行日期 | 2013年08月2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3年09月17日 / 5.750亿份 |
资产规模 | 4.41亿元(截止至:2018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4688亿份(截止至:2018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国投瑞银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殷瑞飞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6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3%(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高认购费率 | 0.80% |
高申购费率 | --- | 高赎回费率 | ---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 | 跟踪标的 | 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 |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小化。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存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地方**债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1、基本投资策略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地调整,以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当预期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或因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求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2、股指期货的投资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就本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拟合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以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分红政策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管理人每月定期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一次评估,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3、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5、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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