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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包括)

2023-02-18 20:20:00

为了使客户充分了解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期货公司应制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向客户充分揭示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详细说明相关风险的含义、特征、可能引起的后果。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示客户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前,必须了解有关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业务特点、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了解期货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试点资格,并认真听取期货公司对相关业务规则和资产管理合同内容的讲解。

二、提示客户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前,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确信自身有承担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所面临投资风险和损失的能力,审慎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资产管理投资策略。

三、提示客户了解参与资产管理业务通常具有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

四、提示客户应特别关注投资期货类品种具有的特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保证金交易方式可能导致投资损失大于委托资产价值的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交易所暂停某合约的交易、修改交易规则或采取紧急措施等原因,导致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平仓或现有持仓无法继续持有的风险。

五、提示客户合同虽然约定了一定的止损比例,但由于持仓品种价格可能持续向不利方向变动、持仓品种因市场剧烈波动导致不能平仓等原因,委托资产亏损存在超出该止损比例的风险。

六、提示客户参与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期货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对客户作出取得最低收益或分担损失的承诺或担保。

七、提示客户无论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是否获利,都需要按约支付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会对客户的账户权益产生影响。

八、提示客户委托期间,期货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存在变更投资经理人选的可能,会对资产管理投资策略的执行产生影响。

九、提示客户期货公司既往的资产管理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期货公司介绍的预期收益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对委托资产可能收益的承诺或暗示。

十、提示客户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客户参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客户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

十一、要求客户抄写以下内容:以上《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的各项内容,本人/本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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