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通道下:天津信托产品费用受关注
随着强监管利剑之下,机构正式进入压通道模式,信托再次成为救民稻草,而目前信托的通道费用也随之从此前的千分之一上涨至千分之三左右,比原来高了一倍多,颇有乘火打劫之势,那么
天津信托产品费用
有什么变化呢?一起来和小编了解一下吧。2018年,金融行业对关键词达成共识,即“压通道”。银证保三会关于通道业务也开始管理与规范。
先是银监会出台“55号文”规范银信合作业务,
银行将表内资产转移到表外,包括自有资金投资信托产品,以及银行表内信贷通过信托转让等形式被规范。
随后,证监会禁止券商集合资管和基金子公司一对多专户投信托贷款,规定集合资管计划不得参与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
可以看出,监管机构要联手整治的就是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这是非标业务的重要模式。
虽然针对信托行业的政策还未正式落地,但各家信托公司内部已开始自行“约束”,该收缩的收缩,该表态的表态。
1月11日,华鑫信托向各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公司业务发展的通知》,防控通道类银信合作业务风险。内容包括合规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问题严格把关,存在严重合规问题的不允许上会;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类业务,暂停设置有中间级(夹层)的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公司对银信合作业务进行节点规模控制,确保银信合作业务规模不新增;单一银信合作业务,
信托报酬率原则上不低于千分之二。
天津信托产品费用有哪些?
一、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信托项目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发生的、按税法规定应由信托项目承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期末,应将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全部转人“本年利润”科目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通常而言,信托项目应根据当期实现的信托项目收入计提应由信托项目承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二、
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核算的内容及账务处理
“营业费用”科目核算信托项目信托文件约定由信托财产负担的、因管理信托业务而发生的可以直接归属于该项信托项目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卖出回购信贷资产支出、累计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受托人报酬、托管费、律师费、审计评级费、资料印刷费、发行费等。该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营业费用”科目的借方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当信托项目发生上述相关费用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三、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信托项目按规定计提(或转回)应计人损益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该科目应按计提准备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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